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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员工生病请病假有工资发放吗?

讨薪 2023-08-20 0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请病假发放的工资规定如下:1、病假六个月以内的,发放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2、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发放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时,其停止工作医疗期间连续在六个月以内者,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病伤假期工资,其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六个月以上时,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至能工作或确定为残废或死亡时止。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 请病假会发工资。如果职工患病,并在规定的医疗期的,单位会向其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病假工资。但是具体的支付标准和数额则依照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来决定。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七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第五十八条
    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中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女职工因生育、哺乳请长假而下岗的,在其享受法定产假期间,依法领取生育津贴;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照发原工资。
    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病假是有工资的,在员工请病假的期间,用人单位要在其医疗期间支付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等,其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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