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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缓刑要怎样执行

刑事辩护 2023-08-20 16: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期徒刑缓刑执行的标准为:
    1、有期徒刑缓刑的执行方式如下:先执行缓刑,尽可能长。缓刑期间没有违法行为,缓刑期满后,视为刑期结束,不再执行监禁;
    2、缓刑期间发生违法行为的,终止缓刑,对犯罪人收监,缓刑是指违反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构成犯罪并应当受到刑罚的行为人,先宣告定罪,暂不执行判处的刑罚具体检查机构应当在一定的检查期限内对罪犯进行检查,并根据罪犯在检查期间的表现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有期徒刑缓刑这样执行:被宣告有期徒刑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在居住的社区内依法接受社区矫正,并且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 判缓刑的手续:
    1、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为符合缓刑条件的,宣告缓刑;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3、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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