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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名下有一套产权房,在大连,现在父亲身体不好差不多还有一个月寿命,我想做遗产继承,遗嘱公证,需要准备什么呢

遗产继承 2023-08-21 03: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产继承公证:
    1、需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及需注销的户口,或者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者火化书;
    2、需要单位证明,还需要继承财产的权利证书,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
    3、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当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遗嘱继承也可以办理公证。具体来说,应当在被继承人生前办理公证手续。被继承人本人应当亲自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或者自己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被继承人应当向公证处提交自己的公证申请,具体的表格可以在公证处领取。同时,被继承人应当提交自己的身份证明、需要公证的遗嘱以及与遗嘱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上述资料缺一不可,如果被继承人有委托代理人的话,可以请求代理人代为申请。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之后,会向被继承人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经过一定审核之后,公证处就会通过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向公证处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不动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以及户口簿等资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有公证遗嘱,便不需要进行遗产继承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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