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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资金 写2万,这个注册资金跟什么有关?

公司企业 2019-03-16 10: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有注册资金是不可能的,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外,都必须有注册资金。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五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第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并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第七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企业住所、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  第九条 投资人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投资人身份证明;  
    (三)企业住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第十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  
    (三)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四)经营范围。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出资或者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在设立申请书中予以明确。  第十一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第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 1、经营者为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2、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人经营的,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3、有必要的资金;
    4、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生产经营条件。
  • 主要看在那上市,新三板500万以上,创业板在5000万以上。
    《公司法》所称的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同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股份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无法直接申请上市,通过发行股票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则均为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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