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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申报方式选什么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8-21 09: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纳税人有工作单位的,则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的申报方式选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如果没有工作单位的,则选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即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汇总清缴申报。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七条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 个税子女教育填报方式:

    1、首先是打开个人所得税APP,进入首页以后,在“我要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中选择【子女教育】。

    2、基本信息核对,填写自己子女的信息,点击【选择子女】。

    3、进入子女信息添加页面,点击【添加子女信息】。

    4、然后是设置扣除比例。

    5、最后一步申报方式,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 纳税人有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可以按每个子女1000元的标准,每月可以从子女父母一方的个税中扣除1000元,或子女双方的个税中各扣除500元。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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