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非法采石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刑事辩护 2023-08-21 11: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非法采矿罪的立案标准:行为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无证开采,或者擅自进入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八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一)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
    (二)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
    (五)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
  • 我国非法采矿罪的具体立案标准是:行为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无证开采,或者擅自进入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八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一)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
    (二)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
    (五)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
  • 非法开采石头立案标准是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来确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发现非法开采石头行为的应向国土资源监察大队进行举报,国土资源监察大队是国土资源局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工作就是对土地违法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查处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三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盐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