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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身份证丢失是否需要挂失?

其他 2023-08-21 14: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身份证丢失不需要挂失,而是应当及时去申请补办。补办身份证的由当事人持本人户口本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由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补办身份证步骤如下:
    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4、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法律分析:公民身份证丢失了,需要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是经常居住地的派出所进行挂失补办,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第十七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标准,由公安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核定。
  • 法律分析:身份证丢失不需要挂失,只要尽快补领即可,如果一定要挂失的,应由本人办理挂失手续(一般不能委托办理)。法律依据:《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1,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
    2,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3,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
    4,公安机关应当核验公民的身份信息,核实的应当当场受理;
    5,申报挂失的居民身份证已登记指纹信息的,应当现场比对指纹信息;
    6,另外,根据公安部的回复,身份证丢失的,不用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手续,只需要尽快补办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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