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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已迁出娘家户口近40年,是否享受娘家征地补偿款

征地补偿 2023-08-21 15: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外嫁女户口迁出,在娘家仍有土地,可以纳入征地安置人员。1、外嫁女户籍还在本村,且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即便外嫁,有资格参与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2外嫁女的户口即使随着婚嫁迁出,但是其在新的居住地没有取得土地承包权,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外嫁女仍可参加分配原村的征地补偿款。

  • 1、农村外嫁女户口已迁出一般不能得到征地补偿款。户口迁出的外嫁女如属于丧偶或离婚,将户口又迁回原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得到征地补偿款;户口迁出的外嫁女如将户口迁入丈夫家,而又不具备丧偶或离婚的因素时,则没有资格享受征地补偿款。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 外嫁女的征地补偿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找拆迁办上级政府部门投诉,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户口迁出的外嫁女如属丧偶或离婚,将户口又迁回原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具有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款;户口迁出的外嫁女如将户口迁入丈夫家而又不具备丧偶或离婚的因素时,没有资格享受拆迁补偿款。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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