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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达到退休年龄了,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身故,没有领取退休金和养老保险金,单位有责任么?

社会保险 2023-08-21 15: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若该员工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用人单位与该员工之间成立劳务关系。因此,该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的,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需追究企业责任,应根据企业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程度,视情况予以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的合理的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合理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三,必须是因受到非因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是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渡轮火车事故伤害的
    依据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没有赔偿。社会保险意外身故是没有赔偿的,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于工伤身故的,则按照工伤保险来进行赔付。如果不是工伤意外,缴纳有养老保险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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