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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被法院查封,解查封

其他 2023-08-21 17: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查封房产的,有3个步骤。例如: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 房子被法院查封了解除查封的办法如下:
    1、由提出保全的申请人向法院提出解除申请,法院解封;
    2、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原保全申请人同意,法院解封,案件审结,法院裁定解封;
    3、法院收到申请后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但这是要法院安排时间,只能与法院协商;
    4、查封会在不同情况下进行,一般有立案阶段的诉讼保全期、诉讼阶段、执行阶段。从立案开始直至强制执行前的执行阶段是可以继续居住的,强制执行阶段是不能住的。至于是否强制执行,法律上是有规定的,家庭唯一的普通住房是不允许强制执行的。当然,法院还会继续查封。强制执行的主要处置方式是拍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法院查封房产的情形如下:
    (1)恶意转移或者变卖房产;
    (2)诉前保全;
    (3)执行案件时,暂时没有履行能力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法院查封房产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依照现行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将有可能会对房产查封。手续如下:
    (1)法院会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法律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根据下列的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a、被查封的标的物已经核发过房地产证的,应上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b、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的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c、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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