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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结婚证,没有孩子,和女方聚少离多,生活三四年,彩礼能全部退还吗

彩礼 2023-08-21 1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彩礼可予以返还的法定条件为以下三种:
    1、双方未领取结婚证;
    2、双方虽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居住;
    3、一方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离婚后或者未结婚的彩礼是否应该返还要看具体情况,我国的法律规定了三种情况下是可以主张返还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苦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无需返还彩礼的情形:
    1、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
    2、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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