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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房子是在江岸区买的,户口是黄陂区迁移江岸区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其他 2023-08-22 0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国土资源局办证大厅受理登记。
    2、资料审查。拟经办意见、初审、审核、审批、注册、填卡、缮证。
    3、凭法律依据:《土地信息中心办文回执单》及个人身份证缴费、领证。
    房屋土地证办理需提供的资料
    (一)房改房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其中分层分户平面图2份)
    4、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换购房登记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6.属共有产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二)商品房、拆迁、私房转让安置房、私房转让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购房合同书或拆迁协议书。(复印件1份,其中拆迁前已领取土地证的须交回原证)
    3、房屋所有权证(属共有产的需提供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4、契证。(复印件1份)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产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公章)
  • 房屋买卖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权属证书、当事人身份证明等的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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