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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房子是在江岸区买的,户口是黄陂区想要迁移江岸区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其他 2023-08-22 07: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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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落户口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 法律分析: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 一、办理城区房屋备案登记手续所需材料
    (1)房屋产权人有效身份证件;
    (2)购房人有效身份证件;
    (3)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购房);
    二、办理农村房屋备案登记手续所需材料
    (1)房屋产权人有效身份证件;
    (2)购房人有效身份证件;
    (3)房屋产权证明(或村、居委会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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