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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和继父结婚15年,继父和前妻有两个女儿,现在都是50多岁。继父今年6月份去世了,现在涉及到分配遗产问题。如果继父的两个女儿请求法院分配遗产,第一个问题是:法院如何去核实可分配的遗产金额?(因为房子是我母亲的婚前财产,所以不涉及房产分配)第二个问题是:我和母亲还有继父共同生活了十多年,虽然他们结婚时我已成年,继父对我没有抚养义务,但是这十多年我对他尽到了赡养义务,我是不是对遗产也有继承权?

遗产继承 2023-08-22 0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子女继承父亲的遗产,在其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是算夫妻共有财产的。但如果继承遗产房的父母有遗嘱或者明确意思表示遗产只由其子女继承的,那么子女继承父亲的遗产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如果家产分配不均,当事人可以申请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家产分配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原则上是由各继承人协商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子女继承父亲的遗产算夫妻共有财产,但是是要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继承遗产房的父母有遗嘱或者明确意思表示遗产只由其子女继承的话,那么子女继承父亲的遗产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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