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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子的过程是什么?怎么买卖?

房屋买卖 2023-08-22 12: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卖房子的程序:
    1、买卖双方先对对方的身份信息和房屋信息进行核实查证;
    2、信息查证属实后,双方对房屋买卖相关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再签订购房合同;
    3、买卖双方到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缴纳相关费用;
    4、登记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 买卖房屋的交易流程如下:
    1、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
    2、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4、立契;
    5、缴纳税费;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7、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房屋买卖交易全部履行完毕。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房屋买卖流程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房屋购销合同、房屋核档证明等材料到房管局提交申请;备案网签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并领取受理通知单;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确认信息,领取过户回执。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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