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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收购的问题

公司并购 2023-08-23 0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收购应注意以下问题:
    1、公司需要通过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等合法方式收购;
    2、公司需收购的股份达到或超过百分之五、而不足百分之三十的,需要及时书面通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和被收购的公司。法律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全面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部分要约)。
    第四十七条
    收购人通过协议方式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超过30%的,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办理。
  • 公司收购应注意以下问题:
    1、公司需要通过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等合法方式收购;
    2、公司需收购的股份达到或超过百分之五、而不足百分之三十的,需要及时书面通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和被收购的公司。法律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全面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部分要约)。
    第四十七条
    收购人通过协议方式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超过30%的,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办理。
  • 公司收购需要注意如下相关事项:
    1、被收购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状况是否良好;
    2、收购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合理;
    3、签订收购协议的主体是否是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获得授权的负责人。法律依据:公司收购需要注意如下相关事项:
    1、被收购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状况是否良好;
    2、收购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合理;
    3、签订收购协议的主体是否是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获得授权的负责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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