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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S店拆迁停产停业损失怎么赔偿

拆迁补偿 2023-08-23 0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停业损失一般根据房屋拆迁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补偿,由明令禁止或限制其正常营业的拆迁人支付,一并支付房屋拆迁补偿费、房屋拆迁周转补偿费和房屋拆迁奖励性补偿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拆迁停业损失一般根据房屋拆迁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补偿,由明令禁止或限制其正常营业的拆迁人支付,一并支付房屋拆迁补偿费、房屋拆迁周转补偿费和房屋拆迁奖励性补偿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企业拆迁停产停业损失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补偿,补偿其因拆迁停止生产经营的时间部分,由明令禁止或限制其正常营业的拆迁人予以支付。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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