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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爷爷奶奶,爸爸,爸爸的弟弟(二爸)和二妈、他家小孩,父母离婚10几年,就我一个孩子,前几年我们这里征地,爷爷作为户主就拿着所有人的钱,(二妈和弟弟没有地),包括我和妈妈的,盖了一处院子,说是拿我妈和我的征地补偿款给我盖的,而且是街面上的房子,并且出租房子的房费爷爷也在自己收取,而盖房子剩余的钱也就不了了之了,由于他们年纪越来越来大,我又是个孙女,他们就想把我的那处院子给老二家,而他们现在住的房子到时候拆迁还要给老二家平分,并且当初老二结婚的时候有在外面给买的房子,这一下我和妈妈都蒙圈了,征地补偿款我们没有拿到,看样子拆迁我们还是没戏,我们到底该怎么办?说是拿我妈和我的征地补偿款给我盖的,征地补偿款我们没有拿到,我们到底该怎么办?

征地补偿 2019-06-10 13: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目前本地的拆迁等费用,房屋安置,按照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而来,按照人头每个人都有20或30或40平方,按照您所陈述的案情,上述你们一家五口所得,如果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属于你们家五人的,你爷爷无权处分,给你堂弟。你爷爷只能处分他自己的多少个平方。
    具体可与我电话联系或当面详谈,以便进一步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 )如果是农村的,农村的房子拆迁有三种补偿方式,
    1.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2.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
    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1;)如果是城市的,城市的房子有两种补偿方式:
    1.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补多少;
    2.货币补偿,最低是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我只能提供上述法律规定的标准,没有办法给您确定具体的数额,具体多少钱一平米,需要根据当地的物价、地价来评估和计算,一般最低是重建成本价。
  • 征地补偿款发放流程是怎么样的
    土地是农民使用的,直接发放给农民。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发放给集体经济组织。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的所有者所有。
    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7条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
    如不分配给村民,则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可单独或共同起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要求支付相应份额。
  • 离婚后孩子名下的房子怎么分?
    (1)这房子归孩子所有,离婚时夫妻不能要求分割这房子了:即使房子是父母出钱购买的,也视为父母对孩子的赠与,赠与房产已经登记到孩子名下的,就不再是夫妻的财产、而是孩子的财产了。
    (2)夫妻离婚,能分割的只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他人财产:即使孩子未成年,这房子也是孩子的、不再是夫妻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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