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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入职公司三个多月了,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社保,现在说要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只给我写3500的工资,但我实际工资个人所得税上和银行卡上都是8000,入职的时候告诉我没有什么绩效岗位津贴,也一直没有给我看过工资条。现在签劳动合同日期也是从今天开始签,请问我该怎么保障自己的权益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23 13: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要签书面劳动合同,规定时间内没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您好: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您入职第二个月开始,就应当向您支付双倍工资。
    2、没有缴纳社保,您可以去公司所在地社保投诉,要去补缴(如何补缴,各地政策有一定差距,建议您咨询当地社保中心)
    3、您可以以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注意,如果以此为由解除,单位应当自始至终没有缴纳社保。
  • 法律分析: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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