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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口头遗嘱的条件,法律如何规定

立遗嘱 2023-08-24 07: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口头遗嘱办理的条件如下:
    1、遗嘱人必须处于危急情况下;
    2、立遗嘱时,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3、订立口头遗嘱后,遗嘱人的危急情况一直到其去世都没有解除;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出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订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是:情况危急、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能体现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一、口头遗嘱的认定是怎样的呢?
    1、口头遗嘱应具备这几个要件:
    (1)情况非常紧急,无法订立其他遗嘱;
    (2)在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
    (3)危险消除之后,当事人无法再订立其他形式的遗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口头遗嘱的程序?
    1、遗嘱人在生命垂危等危急情形下,找到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见证人可做记录,但记录内容因危急情形,遗嘱人无法修改、更正。见证人也可不做记录,以见证人记忆的为准;
    2、口头遗嘱的效力,由于口头遗嘱是因危急情形不能采用其他遗嘱形式的情形下不得已采用的遗嘱形式,并且口头遗嘱与其他遗嘱形式相比,是最欠缺真实性的一种遗嘱形式,所以,一旦该危急情形解除,遗嘱人能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自然失效。即使遗嘱人未以其他形式立遗嘱,该口头遗嘱仍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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