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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要什么程序

土地纠纷 2023-08-24 17: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不动产登记需要以下这些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房地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房地产权属证明;(4)房地产界面、空间界面、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益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 不动产登记证办理流程如下:
    1、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
    2、领取《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同时填写该表;
    3、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
    4、领取相关文件,包括购房合同等;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6、提交申请材料;
    7、领取不动产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0个工作日是上限,并不是必须办理30个工作日。
  • 不动产登记证的办理程序是:首先需要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领取测绘图以及其他相关文件,随后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最后按照规定时间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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