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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证遗失了怎么办

其他 2023-08-25 08: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行驶证遗失的,其处理方式有:
    1、驾驶人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遗失的书面声明到当地的车管所申请补证。
    2、可以委托他人携带本人的相关证件、授权补办的委托书等材料代为补办。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 行驶证遗失了,驾驶人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遗失的书面声明到当地的车管所申请补证,也可以委托他人携带本人的相关证件、授权补办的委托书等材料代为补办。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 行驶证丢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行驶证遗失书面声明等材料向住所地所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后会在15日内补发。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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