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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己离职了,之前的公司没有给我组缴纳公积金,现在还可以补交吗

社会保险 2023-08-25 0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社保补交纠纷时可以向人社局反映,投诉或举报。

  • 可以补交。
    是否补交你自己决定,公积金贷款要求贷款前六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若出现断缴、补缴等情况,不属于连续正常缴存,是无法正常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若单位补缴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并且在申请贷款时单位也已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进行贷款复议,若复议通过,那么就可以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若复议审核未通过,那么必须待新单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后方能正常申请贷款。

  • 1、员工在单位就职,单位还未对职工办理缴纳公积金,公积金缴纳明显落后于劳动关系,单位应该为职工办理缴纳公积金手续并补缴以往未曾缴纳的部分。
    2、随着国家公积金相关要求的变更,未能即时跟着国家政策作出调整的,对于缴存额度提高的,之前未调整部分所产生的差额单位应为补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相关的基层服务人员的相关的公积金基数有相关的补缴事项相关的文件须依据相关文件执行)。
    3、单位调入未及时确认,应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
    4、其他需补缴的情形,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政策要求及相关的办理政策。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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