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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药店买药买贵了,商家不予退货,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3-08-25 11: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药店买药被坑了买的很贵,可以去当地物价部门或药监医保等部门投诉。因为一般正规的药店的药品价格都是符合当地物价部门、药监部门、医保部门的规定的,如果怀疑药品价格超出相关规定,可以向当地物价部门或药监医保等部门投诉。药店卖药太贵的解决途径有:
    1、可以与药店店长进行协商沟通,要求赔偿,或者协商退还差价;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或者拨打消费者热线电话请求帮助;
    3、还可以通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方式维护合法权益;
    4、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5、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
    6、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可以联系药店店长进行协商沟通,要求赔偿,或者协商退还差价或。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或者打消费者热线电话请求帮助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依法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为用药者提供价格合理的药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国务院药品价格主管部门关于药品价格管理的规定,制定和标明药品零售价格,禁止暴利、价格垄断和价格欺诈等行为。
  • 法律分析:可以先进行商议,商议无果,进行投诉商家,索取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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