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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给内部员工是违法行为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25 13: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激励给内部员工并不是违法行为。股权激励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以及最近规定期限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法律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实行股权激励的,适用本办法;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上市公司可以同时实行多期股权激励计划。
    同时实行多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各期激励计划设立的公司业绩指标应当保持可比性,后期激励计划的公司业绩指标低于前期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应当充分说明其原因与合理性。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 股权激励给内部员工只要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就不违法。
    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法律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实行股权激励的,适用本办法;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 股权激励给内部员工不违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实行股权激励的,适用本办法;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法律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实行股权激励的,适用本办法;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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