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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包建筑公司的外架,现在该建筑公司已退场,有开发公司接手,以前用的是该公司的项目资料专用章担保的和钢管租赁公司签定的合同,现在一部分租赁款没给到位,租赁公司起诉建筑公司,建筑公司有权拒绝吗?项目专用章可以用作担保吗?以前用的是该公司的项目资料专用章担保的和钢管租赁公司签定的合同,租赁公司起诉建筑公司,项目专用章可以用作担保吗?

合同纠纷 2019-06-06 14: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担保人实际是为借款人的归还借款的义务承担保证责任,现在一般情况下都是连带保证责任,亦即,在借款人未按期履行归还借款义务的情况下,出借人既有权利向借款人主张权利,也可以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知否起诉由债权人决定。
    作为担保人,若被债权人依法起诉,在答辩时最好主张在判决中载明追偿权,以便在代偿后追偿权的行使。
  • 尽管担保人可以不再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形很多,但担保人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资料予以证明,否则担保人依然需要履行担保责任。然而收集证据资料、参与法院诉讼等,对很多人而言,又是非常难以做到的。
    所以当担保的款项大,或确有类似情形出现时,我们建议最好是委托专业担保合同律师协助处理,尽最大可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
      第三条 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
      第四条 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根据事实,符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的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分工,支持有关调解组织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
  • 担保合同注意事项:  1,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人与不动产权利人应一致。特别注意抵押财产是否是共有,如果是共有的,则抵押合同也要由共有人签字同意,以确保抵押合同合法有效;  2,抵押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应要求公司法人提供公司章程,如果章程规定对外担保需要经股东会决议或特别决议,则要让公司提供相应的股东会决议。
    以免其他股东对抵押的效力提出质疑;  3,应为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受益人为抵押权人,保险单交抵押权人保存,防止抵押财产意外毁损而蒙受损失;  4,办理抵押的登记、保险费用应明确约定由谁承担;  5,约定抵押权人处分抵押财产的方式及抵押人的协助义务,以及注销抵押权时抵押权人应予协助的义务;  6,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清偿所担保的债务,抵押人是否仍需要承担补足责任要明确;  7,约定抵押人保证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不存在未披露的共有及存在争议情况,如果因前述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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