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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我开的都是假病假条,到了哺乳期我合同也到期了公司顺延合同到哺乳期结束、公司说已经核实病假条是假的了、违反严重规章制度、按照交假的病假条按旷工处理,要么自己主动提前一个月辞职、要么现在开除你!为什么我刚开假病假条没通知我是假的,现在到续签合同了说我假的了、还有三个月哺乳期到期,现在公司能已开假的病假条开除我吗?如果到了哺乳期不给续签合同我能拿到赔偿吗还有三个月哺乳期到期,现在公司能已开假的病假条开除我吗?如果到了哺乳期不给续签合同我能拿到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19-03-17 09: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关于病假期间被开除,除了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否则用人单位开除职工,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员工哺乳期想请长期病假或事假,单位可以不批准吗?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批准。
    事假,是职工因为私事请假,是否批准,属于用人单位自主权。职工患病,经执业医师诊查,需要停工治疗的,出具病假条,可以休病假。
    但是,门诊医师一般一次只可以开7天以下,主任医师和科主任只可以开15天以下。哺乳期女工不存在长期患病需要停工治疗的条件。
    劳动部、 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 卫生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劳险字〔1992〕14号
    二、要坚持和完善企业伤病职工的休假和复工制度。
    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伤病职工需要转入长休的,根据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由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作出鉴定,经企业行政批准
  • 女职工哺乳期内公司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果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可以提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或者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如果你的工作单位在,根据高院和劳动仲裁联合下发的会议纪要,劳动者不但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恢复劳动关系之日的工资。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哺乳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若合同期未满,公司强行辞退你的,则应当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每年赔偿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你的工作年限为两年半以上不满三年,按照三个月计算,则公司应当赔偿你六个月的工资,工资基数按照你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计算。因此公司开出应当符合我国劳动法的条件,否则就应当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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