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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和卖方买卖二手房后发现卖方和原房主还没有过户,本人要取消合同算违约吗

二手房 2023-08-26 1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
  • 建议先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需履行合同上约定,赔付相应违约金
  • 二手房买卖常见的违约情形:
    1、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2、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3、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买房子是一件大事,这关系到购房者以后的很多方面,房屋买卖的情况在现在社会是非常多的,二手房的买卖也一样,不管是房屋买卖还是二手房的买卖,都是要事先约定好的,但是也会出现违约的情况。购买二手房一方违约守约方可以选择 解除合同 ,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赔偿金 等;守约方拒绝行使 合同解除 权的,可以根据房屋买卖协议的内容向 仲裁 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 法院 提起诉讼,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该合同;违约方仍拒不履行的,守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二手房买卖房东违约怎么赔偿
    二手房买卖中出卖人违约后,可以根据买受人自己想如何处理而决定怎么解决。具体为:
    1、如果想继续履行合同,主张延期履行违约金,合同一般是约定按每日全部房款万分之几的违约金。
    2、如果想解除合同,主张解约违约金,一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是全部房款的百分之二十。违约金的上限是合同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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