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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通知对方拒收还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26 12: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解除合同通知对方拒收还有法律效力吗
    1、解除合同通知已经送达,对方表示拒收时不影响解除合同通知书的效力。解除通知书一达到对方,合同就已经解除。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二、合同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合同纠纷的起诉流程包括几下几点:
    1、了解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
    2、去管辖的法院进行起诉;
    3、起诉后法院会把案件落实到法官办理;
    4、准备起诉相关的证据资料等;
    5、开庭时间和地方的确定和告知;
    6、进行案件受理。
  • 解除合同通知对方拒收还有法律效力的。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故可判断,对方拒收解除通知对合同解除的效力没有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解除合同通知对方拒收还有法律效力的。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故可判断,对方拒收解除通知对合同解除的效力没有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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