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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是员工医疗保险。出院后,医疗保险报销了部分费用。我想知道我是否可以用员工医疗保险中的大病保险进行二次报销。有什么要求?

社会保险 2023-08-27 15: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保险有以下几种:1、社会医疗保险;2、住院保险;3、手术医疗险;4、重大疾病医疗险。具体情况可咨询社保局。

  • 法律分析:一般职工医疗保险可以二次报销。
    1、“二次报销”就是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居民,如果去年看病有高额费用,除了正常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而且不设封顶线。
    2、二次报销报销条件: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费用,农村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费用(简称“起付金额”),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3、二次报销报销金额“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不支付工伤、第三方侵权造成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因为本人意愿或者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的治疗费用,按照疾病医疗相同的报销比例报销。
  • 一般职工医疗保险可以二次报销。
    “二次报销”就是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居民,如果去年看病有高额费用,除了正常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而且不设封顶线。
    二次报销报销条件: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费用。
    农村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费用(简称“起付金额”),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
    扩展资料:
    产生原因:
    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大多是从医疗保险起步的。医疗保险始于1883年德国颁布的法律依据:《劳工疾病保险法》,其中规定某些行业中工资少于限额的工人应强制加入医疗保险基金会,基金会强制性征收工人和雇主应缴纳的基金。
    这一法令标志着医疗保险作为一种强制性社会保险制度的产生。特别是 1929~1933年世界性经济危机后,医疗保险立法进入全面发展时期,这个时期的立法。
    不仅规定了医疗保险的对象、范围、待遇项目,而且对与医疗保险相关的医疗服务也进行了立法规范。目前,所有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建立了医疗保险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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