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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房子过户去哪里办理,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房屋产权 2023-08-27 16: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过户可以去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销售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销售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6、房屋所有权证书;
    7、买卖合同(原件);
    8、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1) 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 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


  • 房产过户应当在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办理。房产过户的办理程序如下:1、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2、当事人持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3、房管部门进行审查,作出答复;4、房管部门核实成交价格,并进行房产的现场勘查和评估;5、当事人缴纳有关税费;6、办理手续,合法房产证。
  • 法律分析:房屋过户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的。我国对不动产采取的是设立登记主义,当事人想要取得房屋权利的,应当办理登记,只有办理了登记后,当事人才能取得不动产的所有权,然后不动产登记是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的,那么房屋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应当去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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