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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付款买房注意事项,法律怎样规定

房屋买卖 2023-08-27 16: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次性付款买房一般应当注意的事项如下:
    1、开发商是否持有应当具备的建设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证件;
    2、合同的内容是否与协商时的内容一致;
    3、交房期限、违约责任等是否约定明确;
    4、其它应当注意的事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三十二条规定,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十二条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 法律分析:关于购房一次性付款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是要检查确认开发商的各项资质是否真实、齐全,包括建设工程开工证明、住宅质量保障书等等;其次还需要进行实地考察,在考察中要重点关注住宅附近的环境以及通勤、住宅内的环境等与开发商的宣传是否相符;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付款方式、交房日期、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出现违约所应当承担的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 关于购房一次性付款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是要检查确认开发商的各项资质是否真实、齐全;其次还需要进行实地考察,在考察中要重点关注住宅附近的环境以及通勤、住宅内的环境等与开发商的宣传是否相符;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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