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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劳动合同,还在试用期,现在辞职老板不同意,说必须提前一个月,否则不发一个月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没有签劳动合同,还在试用期,现在辞职老板不同意,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仲裁 2019-04-24 19: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假期结束后就不上班了,属于自离。试用期劳动者申请离职,应当提前3天告知用人单位,到期后离职是正常离职。(也可以双方协商,按照协商结果离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1.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即可认定为工伤,无论是否在试用期内。
    2.如果是单位申请,应当提供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个人申请,在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由劳动部门核实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提供的话,建议实事求是填写入职时间。
    3.未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这样的工伤对公司应该影响不大。当然,如果有安全事故指标,超过相应的指标则可能被罚款、有关生产证照审核难度加大等等(要视企业具体情况而定)。
    4.该员工工伤期间应享有正常的工伤待遇。如果是单位申报工伤,须在30天内报,如果是劳动者及其亲戚申请,则应在1年内提出。
  • 打官司打的是证据,没有劳动合同讨薪。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 劳动者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辞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劳动者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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