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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租没签合同,房东现在卖房子要求我们搬走,可以不搬吗

房屋租赁 2023-08-28 17: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不搬。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有以下权利:1.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2.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费用。3.根据法律规定,房东违约的,租房人可以要求房东根据租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损失的,租房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租房人的具体损失来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可以不搬。房东违约,房东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房客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当然也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且要求房东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此外还有一种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形。租客也可以在租赁期间内不搬。即使房东已经将所租赁的房屋售卖,租客仍有权在租赁期限内不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法律分析:可以,租房合同未到期,即使房东愿付违约金,租客也可以不搬走的,租客有权按照合同执行。 如房东违反租房合同,除了赔偿违约金,还要赔偿其他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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