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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错过开庭时间还有其他更快的办法吗

劳动仲裁 2023-08-28 17: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仲裁的开庭时间,可以申请延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延期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对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三十七条
    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
    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机构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

  • 劳动仲裁起诉法院一般就审理一次。劳动仲裁可以开庭几次,并没有法律具体规定。一般只有一次,但如果因法定原因影响,则会延迟开庭时间。此外,如果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有事无法按期到庭参加审理,可以提前向仲裁委申请延期开庭,不过需要有正当理由。

  • 仲裁可以开庭几次,并没有法律具体规定。一般只有一次,但如果因法定原因影响,则会延迟开庭时间。此外,如果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有事无法按期到庭参加审理,可以提前向仲裁委申请延期开庭,不过需要有正当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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