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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在深圳工作,忽然得了痔疮,住院做手术,花了二万多,算工伤吗?能报销医药费吗?

综合法律 2019-04-18 13: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伤认定下来了就可以带齐手续到劳动局申请报销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工伤住院期间费用,社保处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应由工伤职工本人和医疗保险基金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社会保险机构为报销的治疗费用,属于超标准费用和治疗其它疾病的费用,其中,超标准费用应由工伤职工本人承担;治疗其他疾病的费用申报医保局由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按规定共同承担。
  • 全民医保的含义,一是人人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第二是我们要有一些公共卫生服务,最好能够少生病,不生病,这是最好的,那么这个里头说的,人人享有的全民医保,就是指政府必须建立或举办让城乡所有公民都能参加的医疗保险,使所有的人患病之后都能从政府举办的医疗保险制度那里得到帮助,所有人群不分地位,身份,性别,地区,收入一律平等,这才叫做全民共享。  老百姓最关心的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有望得到缓解。据悉,全国范围内的全民医保试点方案破题在即,全民医保方案有望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全国政协委员冯世良在向大会提交的《尽快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建议》的提案中,专门提到我国现在医疗保险覆盖面小的问题。  我国有13亿人中,只有2亿城镇居民有医疗保险,加上
    1.7亿农村地区的新型合作医疗保险,总共只有
    3.7亿人口能享受医疗保险,尚有近10亿人口无医疗保障。正是因为没有达到全民医保,所以才让老百姓直接感觉到看病贵、看病难。在美国,看病同样也很贵,但美国人都有医疗保险,所以他们就不觉得看病贵了。因此,要想让老百姓看得起病必须建立健全完整的医疗保险体系。  全民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国家还将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逐步提高对经济困难家庭成员自负医疗费用的补助标准《方案》明确,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对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逐步提高。逐步扩大和提高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 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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