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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庭方式申请的公租房,父母去世后能继续住吗

其他 2023-08-29 14: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父母去世后,公租房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与父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在租赁期内继续承租。公租房就是公共租赁住房,指的是国家通过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它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人群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不可以继承,可以继续承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 法律分析:原则上原承租人死亡后只能由在房屋内有常住户口的人和其他亲属才有权要求继续承租,但目前法院考虑到公房承租的一些具体情况,规定虽然没有常住户口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同住人,也可以继续承租。这些条件是:1、无常住户口,但因结婚而居住在公房内期限较长的;2、 原告在公房内有常住户口,后因历史因素或家庭因素、居住困难等原因,户口迁出,但仍然居住于该公房内一年以上,且他处确无住房或住房困难的;3、 因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公房,但在原承租人死亡前已居住于公房内,且在他处无住房的。在这三种特殊情况下,户口虽被迁出,但在原承租人死亡前已居住在公房内没有其它住房,也可以要求继续承租。这三类人被视为同住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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