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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我生病休息20多天后,上班第一天被领导表示有人顶替了我的位置将我开除,公司这个行为算不算违规行为?这公司一没社保,二没签劳动合同,三辞退只是口头辞退,四出差生病期间医药费也没给我报销,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无故辞退 2023-08-29 16: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一种方式,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无效,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恢复履行劳动合同之日的工资及工资的25%的赔偿费用。
    第二种方式,如果不愿意再在单位工作,则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如果公司辞退员工不支付员工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规定的。另外,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可能会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向员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公司辞退员工不支付员工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规定的。另外,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可能会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向员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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