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有精神分列症的女方结婚,结婚后又复发,算是无效婚姻吗?这婚姻可以离婚吗?

离婚 2019-03-28 20: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程序—条件:
    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3.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因此当夫妻双方满足上述条件是,可以选择铜鼓欧协议的方式进行离婚,我国法律认可夫妻双方进行协议离婚,只需要双方到民政局进行离婚协议书的备案和离婚登记即可。
  • 法律规定夫妻可以单方面一人申请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第1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婚姻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欢迎来电。
  • 你好,当事人行使无效婚姻申请权时,该婚姻仍然具备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如果婚姻关系在申请时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以婚姻曾经存在过无效情形为由申请宣告无效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相关法律规定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八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白银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