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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娘家房屋拆迁可以有安置补偿吗?

拆迁补偿 2023-08-30 1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户口在娘家,拆迁当然有补偿。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嫁女有没有征地补偿费用,要依据外嫁女在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确定时,是否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而定。
    2、拆迁补偿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每个项目的政策不同,如有的项目是按房产的面积为补偿计算的依据,对于房产的户口的情况不予以合计,而有的回迁安置项目则把户口的数量做为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
    4、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6、《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从上文我们可以知道,户口在娘家的外嫁女是否能得到拆迁补偿,主要取决于其在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时候,是否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有的话当然能够得到补偿了,任何人也不得侵害她的权益。
  • 外嫁女能否享受拆迁安置房,视情况而定:
    1、一般来说,若是出嫁的女儿户口没有迁出去,遇到拆迁的时候就能得到补偿。因为没有迁移户口就代表没有在新的地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村集体是不能随意收回出嫁女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所以出嫁的女儿在这种情况下还应该和其他村民一样享受拆迁相关的征地补偿;
    2、如果出嫁的女儿户口迁出了,但是迁入的是小城镇,根据法律规定,承包期内迁入小城镇落户按承包人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而拆迁只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就能享受拆迁相关的补偿。如果有分配安置房,出嫁女也是有房子分的。如果出嫁的女儿户口迁入了其它的村,并且已经获得了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拆迁就没有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一方能否分得 拆迁补偿款 的关键在于其是否对被 拆迁的房屋 享有产权份额。被拆迁人可以取得拆迁补偿,而被拆迁人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在 房屋所有权 人死亡的情况下,房屋应按遗嘱抚养协议或遗嘱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则按法定继承办理,由 法定继承人 进行继承。 ①、如果继承人是在婚前取得的被继承人房产,则房屋拆迁时,继承人的配偶无权分得 房屋拆迁款 。 ②、如果继承人是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取得的被继承人房产,则房屋拆迁时,继承人的配偶有权分得房屋拆迁款。 拆迁房屋为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的情况 ①、房屋拆迁款的归属主要看公有住房是否双方均有权居住和使用。 ②、如果双方都有居住权的话,那该房屋拆迁款应当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③、如果该公有住房,要求分割的一方无权居住,那么便无权要求分割动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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