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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问私下协商抱养的小孩怎么落户

子女抚养 2023-08-30 1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私下抱养的孩子,可以根据《民法典》中收养的规定来处理。首先,要向收养管理部门办理收养申请。其次,收养部门要对你是否具有收养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再次,符合收养条件的发给收养证。最后,拿收养证、户口本、身份证到户籍辖区派出所申请户口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 法律分析:1、小孩落户可以跟父母任何一方,由父母商定。 2、小孩落户,不受父母户口地域的影响,只要各种证件齐全,都可以正常落户。 3、上户口应该在小孩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但有部分地方是可以三个月以内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收养新生儿上户口的流程:领养人可持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被收养人的本人身份证、收养登记手续的公证书等相关材料,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落户手续,派出所工作人员审核后,认为孩子符合上户条件的,依法为孩子办理上户手续,让孩子随领养人落户。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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