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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30 11: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怀孕期间公司不可以因此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经济补偿金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怀孕期间公司不可以因此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经济补偿金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怀孕期间公司不能在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怀孕、产假、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的,按规定劳动合同要延续到哺乳期结束。劳动合同到期后,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女职工可以规定自己主动辞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怀孕期间公司不能在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怀孕、产假、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的,按规定劳动合同要延续到哺乳期结束。劳动合同到期后,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女职工可以规定自己主动辞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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