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入职苏州一家公司,他们以我有竞业限制为由,不跟我签署劳动协议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25 08: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保密协议是在职期间签署,现在可以不签。包括竞业限制协议。
    2、不合理,协议金额必须明确。
    3、具体补偿数额法律没有固定,你们双方可以协商约定
  • 您好,1、不得超过两年;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参照签订的协议内容进行处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