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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分户需要什么材料手续?

土地纠纷 2023-08-30 19: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户需要的手续及资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5、带上上述资料及双方的户口本,各自的身份证,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8-2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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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农村分户所需材料:农村同意分户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料准备齐全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请办理。
  • 法律分析:分户需要的手续及资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5、带上上述资料及双方的户口本,各自的身份证,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办理分户手续即可。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对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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