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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的权利包括什么,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8-31 05: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隐名股东的权利有:
    1、代为持有股权;
    2、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和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为隐名股东;
    3、享有申请查阅公司财务账簿等文件的权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隐名股东具有如下方面的权利:
    1、代隐名股东,持有公司股权;
    2、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和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为隐名股东;
    3、享有申请查阅公司财务账簿等文件的权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法律分析:“隐名股东的权利主要包括了三种:1、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2、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3、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而隐名股东在享受了权利的同时,自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履行自己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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