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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离婚,离婚证明上房子是给女方的但是没有过户,房子要拆迁,这个房子事实上是谁的呢个房子事实上是谁的呢?请问!两个人离婚,离婚证明上房子是给女方的但是没有过户,房子要拆迁,这个房子事实上是谁的呢?这个房子事实上是谁的呢个房子事实上是谁的呢?离婚证明上房子是给女方的但是没有过户,房子要拆迁

离婚 2019-03-20 09: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没有离婚证就不算离婚了;
    二、离婚登记手续: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二)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 一、离婚很多都是单方面提出的,恰恰两个人都有离婚愿望的很少。 你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不须进行诉讼。 登记离婚时,要提供以下文件:
    1、户口本、身份证
    2、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
    二、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 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房屋遗产过户手续之遗嘱
    1房屋可以做为遗产分配的证明就是遗嘱,死者生前对遗嘱做过公证,之后才有法律执行能力,办理遗嘱公证是400元,其他的录音录像等另外收费。
    房屋遗产过户手续之费用
    1按照遗产过户手续办理的房屋,法定房产继承人是没有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的,只要缴纳房屋评估费?契税?印花税?登记费用。
    各项收费标准是:评估费用是房屋评估价值的0.5%,契税是房屋评估价值的3%,印花税只占房屋评估值的万分之一,登记费是80元。赠与继承人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其他费用与法定继承人是一样的,个人所得税是房屋评估值的1%,营业税是房屋评估值的5.5%.
    2继承的房产是无偿获得的房产,所以再次进行房产买卖交易的时候,个人所得税要征收20%的房屋交易总价。
    房屋遗产过户手续对继承人的身份是有严格要求的,一般房屋遗产的纠纷都发生在这上面,所以在领取遗产房屋的时候身份证明和遗嘱的有效性很关键,因为房屋遗产的继承人可能是多位,在让其他产权共有人放弃继承房产是很不容易的,如果遗嘱没有经过公证,就算死者意愿是归你所有,产权共有人也会因为遗嘱没有法律效力而争夺房产。
  • 在产权调换法律关系中,被拆迁人因产权调换而取得新调换房屋的所有权,并作为对价将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拆迁人。因此,如果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后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无论登记在夫妻谁的名下,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如果房款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或者是以按揭贷款方式结清后,以月供的方式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是否改变了我们认为,不能改变拆迁安置房为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一方个人财产的性质。
    但是,对于该部分出资,离婚时房屋所有权人应当给予另一方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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