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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法董事会人数的要求是什么?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8-31 08: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上市公司法董事会人数的要求是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人数为:
    1、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人数为三人至十三人;
    1、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人数为三人至十三人;
    2、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
    2、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
    3、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人数为五人至十九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人数为五人至十九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 董事会人数规定为:《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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