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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抵押风险有哪些?

抵押担保 2023-08-31 1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风险:
    1、选择贷款抵押类型风险。
    2、选择抵押期限的风险。
    3、抵押人或抵押权人的主体适格性风险。
    4、土地使用权价值变化风险。
    5、抵押物瑕疵。
    6、登记不规范风险。
    7、抵押权实现时有限的还款和债务清偿能力。
    8、授信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 、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及代位物的提存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的条件如下:
    1.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租赁、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土地使用权抵押率法律规定最高是70%。土地使用权抵押率是指贷款额度和土地估价的比例,一般的抵押率在50%-60%之间,抵押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抵押物品的价值,如果是无偿取得国有土地的,只有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抵押贷款。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三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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