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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货款不给,我有录音,但不是原载体了,起诉他能要回来钱吗

债务追讨 2023-08-31 12: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别人欠钱要不回来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需要注意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1、对于别人欠钱要不回来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胜诉之后,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为确保最后能顺利执行,债权人还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信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信款。对信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漏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信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信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欠钱不还起诉能把钱要回来。
    欠钱不还债权人起诉后债务人就需要按照法院的判决书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强制债务人完成还款义务。
    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上述文书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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