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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婚前男方父母买的房,付了70%的首付,贷款部分由他爸和他共同还贷,如果离婚房屋是否与女方有关

离婚 2019-03-22 18: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房产证上写明双方名字的,除有特别约定外,按照共有财产处理;其次,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署名的,需要结合登记结婚时间、出资情况,确定产权归属。如,在登记结婚前,一方出资全额购买的,属于其个人财产;登记结婚后,出资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结婚前一方首付并按揭部分,登记结婚后双方共同按揭的,产权属于婚前首付登记方,但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双方可以主张分割。
  • 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 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夫妻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夫妻一起还贷,该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婚前一方已还了部分房贷,婚后夫妻一起还清了剩余房贷。夫妻一起还贷的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单独还贷的部分,为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如果是婚前以一方名义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关于房屋产权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房屋产权人民法院会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支付的款项及财产增值的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给予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是婚后贷款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首付款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产权应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没有其他情况。房屋现在价值扣除贷款的部分双方平均分配,谁主张房屋应给付另一方一定的房屋折价款。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贷款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一方名下的,出资部分应当扣除后按照上述方法进行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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